关于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
作者:系统员
发布时间:2015-03-18 08:45:28
文件:
关于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doc
山 西 机 械 行 业 太 原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文件
晋机鉴[2015] 1号
签发:黄浩伟
关于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
各公司:
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 292号)和《关于2014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晋社厅[2014] 55号),定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机械类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鉴定职业(工种)范围和鉴定对象:
1、 技师鉴定的工种范围:
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电工、焊工、镗工、铣工、磨工、锻造工、铸造工、热处理工、刨插工、制齿工、冷作工、模样工、电炉炼钢工、机械产品检验工、管道工、桥式起重机操作工、起重工、工业化学分析工、热工仪表修理工、涂装工、锅炉操作工、机械煤气炉发生工、乙炔发生工、气体深冷分离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电源调试工、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计算机检验员、网络设备调试员、音(视)频设备检验员、电子器件检验员、通信设备检验员、电池制造相关工种等。
2、高级技师鉴定的工种范围:
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电工、焊工、镗工、铣工、磨工、锻造工、铸造工、热处理工、制齿工、冷作工、模样工、电炉炼钢工、机械产品检验工、管道工、热工仪表修理工、汽车修理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电源调试工、电子计算机微机装配调试员、计算机检验员、网络设备调试员、音(视)频设备检验员、电子器件检验员、通信设备检验员、电池制造相关工种。
3、鉴定对象:
凡在上述职业(工种)范围内,且具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考评。
二、 申报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的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十五年,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二十年(含二十年)以上。
(6)在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五年(含五年)以上,取得助理以上相关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技术资格等级、连续工作年限的限制:
(1)获得本职业(工种)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山西省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二类技能竞赛前4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的技术能手。
(2)获得本职业(工种)省级技术革新或技术发明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
(1)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者或取得中级相关技术资格、在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五年(含五年)以上的岗位操作人员或岗位操作指导人员;
(2)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指导高级工以上人员的能力;
(3)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改进以及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和先进的技术应用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职业资格等级和连续工作年限的限制:
(1)获得本职业(工种)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山西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
(2)获得本职业(工种)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三、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或个人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到山西机械行业太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太重技校、太重培训中心二层)。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10日开始,申报者报名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复印件采用A4纸):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包括初始学历和后取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级技师要交验技师职业资格证)、由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年限的证明、师徒合同、有关获奖证书或科技成果证书,特殊工种需交验特殊工种操作证。报考汽车驾驶员技师需校验有效驾驶证(A2以上),并提供交安委安全无事故证明,近期同底版小二寸照片四张。同时购买教材,参加培训。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1、考核内容: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条件为依据,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业绩及论文答辩三个方面。
2、考核方式:(1)专业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工种工艺学。(2)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方式及案例分析笔试方式进行。(3)工作业绩及论文答辩考核,以日常工作业绩考核记录和技术成果证明为依据,结合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难题及传授技艺、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答辩和评议。
3、综合评审:由省技师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技术论文、工作业绩总结、用人单位意见、各项考核成绩进行全面评议,最后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到会人数50%以上视为合格。
六、报名单位:
山西机械行业太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23号
太重技校、太重培训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351——6367159 2821360 6365050
联系人:杜老师15935129675 赵老师15935129673
山西机械行业太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