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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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展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公告
作者:系统员 发布时间:2017-02-21 16:30:59
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文件
 
 
 
晋机鉴[2017] 2
                                            签发:杜德胜
                                                                                                     
 
    2017年开展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公告
 
为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企业职工和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学技能的积极性,拓宽企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提高劳动者素质。现将2017年度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工种)范围和对象:
1、技术工人鉴定职业(工种)范围:
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锅炉操作工、车工、钳工、电工、焊工、镗工、铣工、磨工、刨插工、制齿工、筑炉工、模样工、工业化学分析工、机械产品检验(含机械类各种检验)、涂装工、冷作工、热处理工、冶炼工、铸造工、锻造工、起重工、桥式起重机司机、无损检测工、热工仪表修理工等机械类工种。
2、鉴定对象:
凡在上述职业(工种)范围内具备申报条件,属我省境内技术工人、院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鉴定。
二、鉴定考核等级和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分为初、中、高三个技术等级。考核标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学徒工学徒期满、经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毕业或结业,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2、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或经中级技术等级培训的毕业生。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
3、高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二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或个人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山西机械行业太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技术等级证书》与学历文凭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同一底版一吋像片三张,本单位出具的连续工龄证明,报鉴定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档案)表》备案,参加鉴定培训考核。
四、鉴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鉴定内容:技术理论(应知)和操作技能(应会)两个方面。
2、考核方式:技术理论采用笔试,统一时间,统一考试。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五、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统一安排部署。理论培训采取业余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技能培训采用相应工种典型工件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培训结束后由鉴定所根据省鉴定中心要求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核采用省鉴定中心统一试题闭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由鉴定所统一安排,采用集中考核和所在单位结合生产考核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技能考核实施办法进行)
六、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
1、经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是劳动者从事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考核、使用、调整工资、职务聘用的依据。
2、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工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成绩优秀者可享受本单位有关激励政策,并可按规定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的考核。
3、鉴定考核合格者,持证可享受山西省晋政发[200113号文件中有关住房面积的优惠政策。
七、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从20173月份开始,全年组织报名。
2、考核时间:每月组织一次。
 
鉴定所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23(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一层培训市场部)
联系电话:0351----6367159
联系人: 赵老师18935129673    曹老师 13643516032
          张老师13033485070
 
                   
 
 
 
 
山西机械行业太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7221
 
 
 
附件1
 
鉴定费收费标准:
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财综【201233号)(晋价费字【2012239号)核准的收费标准

鉴定工种类别
鉴定费标准
 
初级
中级
高级
1
A
数控类工种
加工中心操作人员
焊工类(铆工、冷作工)
300
350
400
2
B
钳工、电工
车工、磨工、镗工、铣工、刨插工
冶炼类工种、
热工仪表修理工、
热处理、涂装工、
机械产品检验工、材料物理性能、
产品可靠性能实验工
铸造工、锻造工、计算机操作工
模样工、锅炉操作工、管工
桥式起重机司机、起重工
煤气炉操作工、筑炉工、砌筑工
工业化学分析工
 
200
260
300

 
附件2
 
培训费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统一进行培训,技术等级不同,培训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培训课时不同。各技术等级按照物价局收费备案表规定标准收取。
1、初级工300 中级工350   高级工400元,由培训机构收取,并出具发票
2、鉴定培训费用计算公式:鉴定费+培训费。
3、上述费用不包含教材费,教材费按实际标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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